在開場之前,我想先說,這和我前兩天想要寫的東西完完全全的不一樣,最大的原因是我心境上有了不算小的轉變。我不知道這個轉變是我真的想法改變了,還是心理上的自我保護。不過我依然還是要告訴各位。我還是沒有辦法告訴你們什麼是愛,正如我之前所說的,你覺得你愛,你便是愛,沒人可以否定你的愛,你自己知道

 

 

  其實我是個相當不相信愛的人,原因沒有別的,正因為我經歷過太多份愛,我收過太多份愛,也付出過。而那些愛可能有的長,有的短,有些愛得來時我還年輕,有些則我已懂事。這些愛唯一的共同點是,最後,這些我獲得的愛都消失了,只活在回憶裡面。

 

 

  有種說法,「喜歡是淡淡的愛,愛是深深的喜歡」,我個人對這種說法不太能認同,我認為愛就是愛,喜歡就是喜歡。他或許有某種方式可以轉換,可以培養,但是就本質上,那是不一樣的。或許這在「事、物」上可以建立一個標準。一個人一個禮拜尻三次槍,我們覺得他喜歡尻槍,一個人一個禮拜尻了七次槍,我們覺得他愛尻槍。一個人一天打兩個小時電動,我們覺得他喜歡打電動,一個人一天打八個小時電動,我們覺得他愛打電動。

 

 

  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可以像是這樣用一個分界線去判斷愛,或是喜歡嗎?或是用你對一個人依賴的程度去判斷你是喜歡、習慣,還是愛嗎?或許可以吧,你高興的話。畢竟我說過,「沒人能否定你認定的愛」,所以你要用任何一把尺去量,用任何一種標準去看待都可以,只要你高興。

 

 

  最近我經歷了不少事情,讓我又開始懷疑,到底甚麼是愛?畢竟我好久沒有愛過了,我幾乎已經忘了那是甚麼樣的感覺,我甚至懷疑自己還有機會,有力氣去愛。還記得上一次的最後,我告訴自己「下一次是最後一次了」,我相當審慎地去評估這最後一次機會,很努力的不要讓自己太容易太出去,直到我碰上了一個「很愛很愛我」的人,至少她是這麼說的。

 

  仔細想想,沒有任何一本標準的文獻可以告訴你「到哪個標準了才是愛」,「哪個標準是喜歡」。每個人都可以告訴你「我愛你」,你沒有辦法判斷對方是在說謊,抑或是他、她的愛就是如此簡單,或是來去如此快。

 

有人的愛是「因為」對方做了甚麼而被感動。
有人的愛是是可以「為了」對方做些甚麼,甚至放棄些甚麼。

 

沒付出甚麼,不表示沒有放棄甚麼。 - Icy

 

 

  有一次我愛,那是我交往七年的女朋友,我因為發現我還定不下來,最後決定分手。分手的時候我哭了,她也哭了。我轉嫁感情到其他人身上,而她難過了好久,我始終~到現在還是深深地覺得對不起她。儘管我最近在電視上看到了她的消息,也偷偷地看她FaceBook的文章,知道她過得很好。看到她說要生十個,又說自己有人生規劃,想要生龍、虎、馬三個生肖的小孩,一方面心理為她高興,一方面覺得還好她最後找到人生的幸福,嫁了個小開,而我現在還是個小滷蛋。


但是我知道,當我在多年以後,知道她很幸福,
而我衷心地微笑祝福,我知道,這是愛。

 

  有一次我愛,那是我交往了四年的女朋友,我們因為一場誤會而分手。我誤以為她跟別人已經有了一段,而事後才知道其實當時只是其他男生在追她,她有點動心,想問我怎麼辦。「事實上」到底當時發生了甚麼事情我不知道,其實也不重要,畢竟分手了。分手地當時,我哭了,她也哭了。因為同居了三年多,在拿回彼此物品的每次,我們都哭個不停。有些人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這樣還要分手?老實說我至今還是說不出個所以然來。

 

可是知道她現在過得很幸福,說不定會跟那個人結婚,
而我沒有任何遺憾,我知道,這是愛。


  有一次我愛,我從沒跟她交往過,所以也談不上分手。她始終支持著我,儘管到現在,當她知道我最近幾乎在人生的道路上崩潰,幾乎快也爬不起來,再忙也撥個空來看我,儘管她現在有男朋友。

 

當我知道她有可能會跟他結婚,我心裡放下了重擔,
終於有人可以給她幸福,心裡想著終於有好事發生。我知道,這是愛。

 

  有一次我愛,我們糾結了四個月,當我決定要在一起的時候,她告訴我,「我不要了」。她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覺得,這個女生是我的Soulmate,第一次有人和我的想法很接近,我們可以彼此討論很多事情。這段故事的最後,她說她已經不愛了。她告訴我了很多話,我至今還有很多想法、談吐受到她影響。「既然你以前可以讓我愛上我,你就試著再讓我愛上你一次啊!」,她激動的這麼說,我嘗試了很久,但是沒有成功。我以為這是我最後一次相信會有人愛上我。

 

後話我就不提了,儘管生活上很多不如意,不過她現在過得很好,
而我也真的衷心的為她高興,我知道,這是愛。

 

不過這次,我開始懷疑,當時她愛我嗎?為什麼可以轉變的這麼快?

 

  有一次我愛,這次糾結了三個月,我花了很多時間來確定我的感情,在她告訴我「我愛你」、「很愛很愛」的時候,我開始懷疑,真的會有人愛我嗎?三個月左右,我決定試試看,和她一起。於是我滿懷期待的計畫近日的節日,編織未來、開口告白。結局一如往常,我不是那個幸運兒。當時的我很意外,真的很意外。

 

為了這份愛,我相當痛苦,也相當勇敢,我鞠躬屈膝,我放棄自尊,我拋下原則,受盡折磨,甚至有兩手都算不清的人告訴我,「你不要想不開」。因為我認為這份愛會是我最後一次,以後我不用那麼累了,我真的相信,還是有人會愛上我。我也不用等到多年之後我就可以確定,我真的愛了。有個幾十年的老朋友問我,「甚麼愛可以看你這樣受盡折磨?甚麼愛可以讓你這樣的等待?甚麼愛可以讓你拋下原則,拋下自尊?」

 

「我的愛。」

 

我輕輕的回了他這句,我們兩個之間對話了好久,很久很久都沒有這樣的聊天了,我甚至想不起來上一次見面是甚麼時候,可能是兩年前的事情。他總是在我快崩潰的時候出來拉我一把,有時候把我拉出泥沼,有時候把我拉回牆內。在墾丁的路上我們聊了幾乎整整一天,直到聊到我睡著,他才悄悄離開。

 

「那她的愛就不行?」  他有點生氣地這樣問我,心疼我受了委屈。

 

  永遠別去否定人家說愛你,但是碰到很多問題我都沒有辦法解釋。我的愛可以看我這樣受盡折磨,為什麼她的愛卻可以看我這樣?我的愛可以拋下原則,為什麼她的不行?太多的為什麼我完全沒有辦法解釋。

 

  最後唯一能歸納的合理解釋,每個人對愛的詮釋不一樣,程度、方式、態度也不一樣。有的人的愛,可以脫口而出,有的可以奮力一搏,有的可以細心照料,有的可以不離不棄。有的愛是依賴,有的愛是佔有,有的愛是堅持,有的愛是固執。有的愛你依然可以去抱著別人,有的卻讓你吃不下飯。沒有哪一種愛比較珍貴,或是哪一種愛比較得來不易。

 

我想我再也不會去懷疑別人說「我愛你」。
但是我深深地知道,我們的「愛」,不一樣。

 

後話:我覺得我寫的爛透了,是甚麼時候,我連要把我腦袋的想法轉成文字,都顯得如此的困難?有些東西真的要想到的時候當下寫,不然就永遠也寫不出來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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