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個擅長說故事的人,
相同的,我也不是個擅長感動別人的人,
但是我很容易被感動,
還記得我掏心掏肺的每次結果,
可能都會因為一些特殊狀況,
沒什麼回應。
其中最特別的一次經驗,那嚇到我了,至今久久無法忘懷。
那時候我完全沒有感覺,
直到之後漸漸疏遠之後,才知道原來人家完全不想聽,
而且覺得很煩,甚至是漸漸疏遠的原因,
我還是很重視這群朋友,但是事情已經不一樣了,不管多努力。
而之後,另外一個人感動了我,
我們平常沒什麼連絡,
在我寫完「那篇文章」之後,
他打電話給我,說可不可以來我家打電動。
在很久以前,我家會有一群朋友沒事就來,沒事就來,
在前陣子,我家還是會有些人晚上喝醉就跑過來,
但是這個朋友幾乎沒有來過。
他也算是好朋友之一,至少中的至少...我這樣想。
我:「對了,我們分手了。」因為男女雙方他都認識,我想我還是告訴了他,
他:「我知道。」他沒什麼理會我。
我:「誰跟你講的?」我開始想了,因為女方的好朋友跟他很...接近。
他:「沒人跟我講。」他還是沒什麼理會我。
我:「幹,到底誰跟你講的啦!」我有點急,沒為什麼,就是想要知道。
他:「就真的沒人跟我講。」其實他說謊大概也是這樣的表情。
他:「幹,對手好賤,一直坳大招」他正打著鐵拳連線。
於是我們停止了這個話題,繼續瞎扯蛋,他也繼續打著鐵拳,
我則是繼續我的工作....對,打電動,或是寫稿,我也忘了。
直到他準備出門,我送他到家門口。
他:「你網誌上面有寫,寫那麼清楚,誰會看不出來?」
他:「所以我來了。」然後他又是靦腆的笑一笑,開門,按電梯。
儘管這半年來,我似乎只再看過他一次,
我們去看電影,而且他遲到了,我們幾乎只在販賣處買飲料爆米花有碰到,
我們電影的位置也沒在一起,看完電影也沒碰到。
但是我依然深深的被那天感動。
他是個酒鬼,每個禮拜都在喝,聽說他戒酒了,也戒煙了。
我卻開始喝酒了......
但是我想......至少中的至少,比較起來,這樣清醒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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