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個擅長說故事的人,

相同的,我也不是個擅長感動別人的人,

但是我很容易被感動,

 

 

還記得我掏心掏肺的每次結果,

可能都會因為一些特殊狀況,

沒什麼回應。

 

其中最特別的一次經驗,那嚇到我了,至今久久無法忘懷。

 

那時候我完全沒有感覺,

直到之後漸漸疏遠之後,才知道原來人家完全不想聽,

而且覺得很煩,甚至是漸漸疏遠的原因,

我還是很重視這群朋友,但是事情已經不一樣了,不管多努力。

 

 

而之後,另外一個人感動了我,

我們平常沒什麼連絡,

在我寫完「那篇文章」之後,

他打電話給我,說可不可以來我家打電動。

在很久以前,我家會有一群朋友沒事就來,沒事就來,

在前陣子,我家還是會有些人晚上喝醉就跑過來,

但是這個朋友幾乎沒有來過。

 

 

他也算是好朋友之一,至少中的至少...我這樣想。

 

 

我:「對了,我們分手了。」因為男女雙方他都認識,我想我還是告訴了他,

 

他:「我知道。」他沒什麼理會我。

 

我:「誰跟你講的?」我開始想了,因為女方的好朋友跟他很...接近。

 

他:「沒人跟我講。」他還是沒什麼理會我。

 

我:「幹,到底誰跟你講的啦!」我有點急,沒為什麼,就是想要知道。

 

他:「就真的沒人跟我講。」其實他說謊大概也是這樣的表情。

 

他:「幹,對手好賤,一直坳大招」他正打著鐵拳連線。

 

 

 

於是我們停止了這個話題,繼續瞎扯蛋,他也繼續打著鐵拳,

我則是繼續我的工作....對,打電動,或是寫稿,我也忘了。

 

 

 

直到他準備出門,我送他到家門口。

 

他:「你網誌上面有寫,寫那麼清楚,誰會看不出來?」

 

他:「所以我來了。」然後他又是靦腆的笑一笑,開門,按電梯。

 

 

儘管這半年來,我似乎只再看過他一次,

我們去看電影,而且他遲到了,我們幾乎只在販賣處買飲料爆米花有碰到,

我們電影的位置也沒在一起,看完電影也沒碰到。

 

但是我依然深深的被那天感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他是個酒鬼,每個禮拜都在喝,聽說他戒酒了,也戒煙了。

 

 

 

我卻開始喝酒了......

但是我想......至少中的至少,比較起來,這樣清醒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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