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未出過國,當然我也沒有在國外生活過,雖然我家就住在多倫多附近。但是從一些朋友的身邊不難發現,在台灣很多的女生在感情上多處於沒有安全感(或許國外也是),太講究一個「名份」的存在,儘管這個名份毫無實際意義,只要掛上了「女朋友」或是「老婆」的詞彙,就可以讓自己很有安全感。

  我覺得這相當奇怪啊,因為從小到大無論是生活周遭或是電視劇,甚至慘一點的連父母都一再地提醒你:「會偷吃的就是會偷吃,會跑的就是會跑,怎麼宣告主權都沒有用。」不過這不在這次的想聊的東西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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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每次說我住多倫多那邊,沒有人要相信我啊!

 

  之前和朋友聊關於感情的問題,讓我很深刻的體驗到:「小時候很容易和人在一起,但是不容易發生關係。長大了完全相反,你比較容易和人發生關係,但是要在一起卻比較難。」

  曾經有一度以為,是不是長大了,人就變隨便了?現在不用跟男/女朋友,變成跟誰都可以發生關係。仔細想想,並不是這樣,是我們變得比較不隨便了,不隨便跟人「在一起」了。


 

  這陣子和朋友聊天之後我們覺得,其實台灣在某種程度上,還算是個很保守的國家。在很多人的觀念裡面,如果你和非男女朋友的人發生關係,那便是不潔,你若不是個蕩婦,就是根爛屌。

  偏偏生理需求這無可厚非,而且你們知道,人的體溫有某種程度的療效。就像你肚子痛會把手放在肚子上,就會稍微不那麼痛一點。兩個人依偎著抱著睡覺,那傳來體溫真的是連心都溫暖了,這種感覺我想不用去多做形容。

  首先我要表態一下,我相信,我也認為男女之間是有純友誼這回事情,因為我身邊就不少。除非身邊每個女生都偷偷暗戀我,否則純友誼這回事情,不管多少,它都確實存在。

  我覺得從「看對眼=>交往」,這過程跟「交往=>結婚」一樣的重要。你中間可能約了幾次會,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,甚至過了幾個夜,看看他的生活習慣,彼此之間的相處,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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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不是夜店或是網路上認識一兩個禮拜、沒幾天,不小心舊了鬆了褲子沒拉緊就在一起。然後就急著跟三五好友介紹這是我男(女)朋友,一個月之後再說當初瞎了眼才會看上他。  

  寶貝!你不是瞎了眼,別掛錯科了,你是腦袋有問題啊!因為發生關係就在一起,那這跟打炮沒戴套,懷了孩子就結婚有甚麼差別?你的性生活可以衝動沒關係,你的感情生活至少一開始該讓你的理智支配一下吧?

  

「你跟不是女朋友的人打炮,難道你不覺得髒嗎?」強者我朋友如是說。
「你一兩個月就換一次男朋友,我不覺得你乾淨得到哪裡去。」我真心的這樣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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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,穿裙子就不用擔心褲子鬆掉的問題?(誤)

 

  所以依照這個邏輯來看,我覺得交往的第一天就發生關係這是很正常的,因為一開始你們已經經過了很多試探和磨合了。但是發生關係的第一天就交往,這是相當奇怪的事情啊

  這種守舊的觀念帶來一些有趣的現象。當知道別人或是朋友和非男女朋友發生關係,就在那邊私下竊竊私語,品頭論足。可是當自己碰到了這種事情,卻變成「這件事情很複雜」、「啊你不懂啦!」。完全的不想承認自己也想要有個人陪,有個人照顧(或是可以照顧),可是卻不願意在一起。

 

  所以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在臉書上,有人三不五時就在公開交往關係,兩三個月之後,又看到他恢復單身。更扯的是很多人完全把Facebook當戶政事務所,今天認識了個專搞曖昧的朋友,就很興奮地在臉書上登記結婚,過兩天兩個人觀念不合,就馬上登記離婚。晚上和好了再發張擠眉弄眼露乳溝的照片,備註附上老公好棒棒,老公我愛你。

 

妳老公有什麼好棒棒不需要讓我們知道!
不只妳老公阿!老衲我也有好棒棒!
前凸後翹斬妖伏魔嚇死人吶我跟妳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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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那這樣我們就可以到處搞曖昧嗎?你家的事。不過就我的看法,你在和某人約會(dating someone),這和跟某人曖昧,兩者還是有滿大程度的不同。我覺得「有種曖昧」算是一直用一些言語和肢體動作去挑逗和勾引,這種通常目標不會只有一個,可能是每天拿著散彈槍去森林裡面到處亂開槍,總會有被打中的那麼五六隻。不是他們槍法準啊,是森林裡面鳥太多了。

夜店開趴找真愛,喝醉回家給人幹。
講得很難聽?你知道你朋友中有幾個就是這樣。

 

  而在兩人約會的期間,你們其實已經知道彼此都喜歡對方,這也算一種曖昧。但是還不夠了解彼此,還需要多一點時間,這感覺就像試婚一樣,你們在真的交往之前,多給彼此一點時間,對彼此也多了一點點寄盼和制約。

  當然這時候雖然雙方還沒在一起,你真要當那種「不把雞蛋放在同個籃子裡的聰明人」,人家也拿你沒輒。可是你已經清楚人家或多或少放了感情在這邊,有要?沒要?你就算不能盡早做決定,至少不該在這個階段還在跟別人調情,抱著一種騎驢找馬的心態。

  最後一點小小的建議,在搞清楚別人對這份感情的態度之前,搞清楚自己的想法會比較重要。如果你總是浪費時間在那些只認識幾周一兩個月的男女朋友身上,然後不斷地換所謂的「男女朋友」,你走向穩定感情的路會比別人辛苦很多。如果這樣然後三不五時分手,不只是弄得自己對感情很失望,也會讓周圍的朋友被你弄得很累。

那些說對愛情絕望,對感情死心的人多半還在裡面躺混水

 

對了,因為這寫得很趕時間,為了怕人誤會,這邊強調一下。
這篇是在強調在交往之前彼此還有很多過程,別忽略了這些過程。

而不是在強調交往之前發生關係也無所謂。有些人他可能還在約會階段的時候,你就會覺得不適合了,在約會期稍微讓自己冷靜一下。你已經長大了,不是牽牽小手接個吻,兩個人就一定要在一起的那個年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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