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開場之前,我想先說,這和我前兩天想要寫的東西完完全全的不一樣,最大的原因是我心境上有了不算小的轉變。我不知道這個轉變是我真的想法改變了,還是心理上的自我保護。不過我依然還是要告訴各位。我還是沒有辦法告訴你們什麼是愛,正如我之前所說的,你覺得你愛,你便是愛,沒人可以否定你的愛,你自己知道。
其實我是個相當不相信愛的人,原因沒有別的,正因為我經歷過太多份愛,我收過太多份愛,也付出過。而那些愛可能有的長,有的短,有些愛得來時我還年輕,有些則我已懂事。這些愛唯一的共同點是,最後,這些我獲得的愛都消失了,只活在回憶裡面。
有種說法,「喜歡是淡淡的愛,愛是深深的喜歡」,我個人對這種說法不太能認同,我認為愛就是愛,喜歡就是喜歡。他或許有某種方式可以轉換,可以培養,但是就本質上,那是不一樣的。或許這在「事、物」上可以建立一個標準。一個人一個禮拜尻三次槍,我們覺得他喜歡尻槍,一個人一個禮拜尻了七次槍,我們覺得他愛尻槍。一個人一天打兩個小時電動,我們覺得他喜歡打電動,一個人一天打八個小時電動,我們覺得他愛打電動。